数据治理,即全国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治理专项行动。本次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按照《公安部党委2021年工作重点》的要求和“谁建设、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对视频图像设备的四类视图数据进行重点治理,有效提高公安视频图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等关键指标,充分挖掘视频图像价值,全面支持公安实际应用。
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已经进入检查末期阶段
2021年5月以来,公安部制订了一系列指南、规范来指导、落实具体工作。目前全国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已经进入检查阶段末期。
公安视频图像数据作为公安大数据的重要数据来源,在支撑各地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等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公安视频图像数据应用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展,视频前端设备注册联网不全、基础信息数据不准、图像数据质量不高、视频流数据调看不畅等问题,降低了公安视频图像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能完全满足基层和实战部门的应用需求。同时,各部门及行业公安自建视频图像设备还未实现全量汇聚共享,数据资源更新和动态维护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支撑实战效能的充分发挥。
鼓励企业加快建设大数据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王新哲表示,鼓励企业加强内部数据资产管理,加快建设集约、开放的大数据平台。同时,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企业数据治理能力的评估体系。
近两年,大数据与各行业的结合更加紧密,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更加深入,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交通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
2021年度数据治理工作即将迎来收官,但是数据治理工作远未结束。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治理工作将常态化运行,按公安部部署要求,视频图像运维工作将以考核工作为抓手,实现视频图像设备及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自动化监测、可视化展示、智能化分析能力;此外,数据治理工作将向二三类社会资源点位管理倾斜,逐步规范社会点位编码方法、资产档案管理及安全接入要求。
“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这表明数字化政务治理已进入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