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的实施,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39.2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38.6%,居世界第二位,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因此,防范数据安全风险、构建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完善数据安全治理机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可谓恰逢其时。
《数据安全法》的实施,将改变长期以来对数据的“重搜集、轻保护”现象,树立全民数据安全保护理念,全面提升政府数据安全保护和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推动数字经济的国际合作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第一章总则
编制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监管架构、原则要求、社会普及、行业自律、投诉举报等。
第二章数据安全与发展
数字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智能化、适老化、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安全标准、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数据交易管理、数据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三章数据安全制度
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出口管制等。
第四章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总体义务、数据安全风险与事件处置、重要数据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出境安全、收集数据合法正当、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等。
第五章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政务数据安全、委托加工处理、政务数据公开、政务数据收集使用、政务数据开放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各主体法律责任。最高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两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章附则
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军事数据保护等。
《数据安全法》针对政务数据开发利用作出了明确的指示,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数据开放共享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机制,利用数据安全运营,提升数据服务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效果。
文件还提到数据安全建设将有法可依,数据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有法可惩,这为我国数字化转型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构建智慧城市、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提供法律依据。